“数字中国”战略下工会数字化人才培养生态系统的构建与策略
苏日娜;王连喜;数字化人才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支撑,当前全球人才短缺已成为跨区域、跨行业共性难题。在我国数字经济加速迭代升级与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工会数智化建设作为国家数字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才培养亟待突破“单一引才”模式。以界定工会系统数字化人才核心内涵为起点,引入人才生态系统理论,从核心主体、资源供给、环境支撑三大维度剖析其生态系统的构成逻辑与运行机理。针对人才“量质双缺”、干部数字能力薄弱、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困境,构建“政策协同、目标引领、分层培养、内外联动、资源保障、场景赋能”的全链条培养生态,为工会数智化建设纵深推进提供人才支撑与学理参考,助力数字中国战略在工会领域落地见效。
党领导下的中国工人运动百年历史中的“变”与“不变”
杨振峰;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催生了以共产主义为信仰的先进分子,并促成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此后,工人运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正确处理党领导下中国工人运动的“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纵观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四个历史阶段,党领导下工人运动的“变”主要体现在工运理论的持续创新、工运方针的适时调整、工会工作内容的不断拓展以及组织体系的持续完善等方面;而其“不变”的核心始终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职工为本的价值取向、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定位以及工人阶级发挥主力军作用的传统。党领导下的中国工人运动正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守正与创新的统一,从而为新时代工人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实践困境与生成逻辑
辛瑞萍;张银;“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不仅关涉女性劳动者的个体福祉,更是影响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成效的关键要素。基于对山东省715份育龄女职工的问卷调查以及与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深度访谈,系统归纳“三期”女职工在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生育保险及救济保障等权益保障领域面临的现实困境。就生成逻辑而言,法律制度不健全构成制度性阻碍,劳动保障监察不力削弱了监管效能,维权机制功能局限制约救济实效,用人单位“成本转嫁”造成直接侵害,而女职工维权知识与能力欠缺则加剧权益受损风险。基于此,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执法、优化维权机制、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提升劳动者维权素养的优化路径,以期为构建生育友好型劳动保障制度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新时代劳动精神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在机理、现实梗阻与实践进路
郭峰睿;王宇雄;劳动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时代性革新对于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破解发展困境具有深远意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农民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场域。新时代劳动精神以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为核心要义,从生产力、文化和城乡融合三个维度,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内生动力、价值内核与纽带桥梁。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主体认知偏差、资源配置失衡和协同机制碎片化等多重梗阻。鉴于此,亟须从构建分层精准的劳动精神培育体系、完善农村劳动资源激活与激励机制、打造多元协同的支持保障格局等方面协同发力,系统性推动新时代劳动精神的传承和弘扬,进而为扎实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撑与实践进路。
“工会+检察”劳动法律监督的协同逻辑与实效路径研究
李庚强;工会与检察机关的协同有着深厚的理论、历史、政策、法律和政治基础。双方协同逻辑是在党建引领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旨在通过工会的群众基础与检察机关的司法专业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构建一个以“预防—发现—处置—救济—教育”为体系的全链条闭环协同机制。但目前双方协同却存在协作理论关系模糊、法律基础位阶较低、协作规范尚不具体、协作实践有待深化、协作文书不够明确、权力本质疲弱等难题堵点。这亟待厘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推进劳动公益诉讼入法,高位阶确立双方协作法律地位,着重明确双方协作规范要点,全力拓宽协作覆盖四大检察领域,明晰双方文书协作逻辑,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以形成劳动法律领域的大闭环联合监督,从而更好更优地服务职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制度运行机制的路径探索
丁皖婧;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防止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劳动者仲裁裁决后实体权益的实现。然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明确赋予仲裁机构保全裁定的职权,导致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制度在实际运行时大大受阻。通过梳理现行规范依据和地方实践可以发现劳动仲裁财产保全运行的主要困境有:劳动仲裁的准司法属性使得保全难以实现与诉讼保全相同的功能,基于民事诉讼程序设计的财产权益保障制度难以满足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的实际需求,裁审衔接不畅导致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制度运行受阻。完善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劳动仲裁程序的特殊性,既要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转移财产以保障劳动者财产利益,还要兼顾企业的正常经营。具体而言,应当从法律层面明确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的职能边界,通过灵活适用保全措施,探索保险担保、保证人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谨慎适用劳动者担保豁免,最终实现裁审执衔接顺畅、权责边界清晰、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劳动仲裁财产保全运行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我国企业民主管理地方立法的困境检视与优化路径
崔金琳;庞坤缺;黄帅;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强调制度系统性、法治规范性、多元参与性和治理效能性的系统性工程。企业民主管理地方立法是推进基层民主与劳动关系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其立法质量与实施效能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劳动关系这一特定场域的落实程度。本文基于对全国34个地方的43部民主管理地方立法的系统梳理与剖析,检视其在体系性、时效性、规范性、操作性与责任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境,如立法碎片化、内容滞后、共识缺失、操作性弱与责任虚化等问题严重制约其治理效能的发挥。为此,应从明确权利属性、推进体系整合与内容更新、细化程序规范、构建刚性责任与多元救济机制、强化工会作用与技术赋能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以提升民主管理地方立法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与实效。
我国就业见习法律关系的定性与识别研究
王仡柯;就业见习制度作为我国缓解青年就业压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却面临法律关系认定难、见习者权益保障难、见习单位合规难的“三难”问题。无论是将就业见习法律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还是非劳动关系,均各有利弊,究其根本,就业见习还是以学习为核心、以就业实现为最终形态的保障性制度。对此,应构建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合规识别标准,即通过职业培训效果、政府考核分数、劳动报酬性质、工作职责等核心要素,区分见习关系合规与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类规范,从而让制度回归初衷,实现青年能力提升、用人单位育才与政府促进就业的“三赢”。
主播竞业限制条款的司法难点及适用路径
曾佳;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通过订立经纪合同开展合作,其中竞业限制条款被广泛用于防止主播违约跳槽。由于经纪合同兼具合伙、代理与劳动从属性的混合特征,司法实践中对其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存在困境。研究181份裁判文书发现:法院普遍认可在职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但对离职竞业限制条款的裁判立场存在分歧;法律关系认定不一又进一步引发说理矛盾,影响司法公信力。立足于我国民事与劳动法律二分框架,在劳动关系中,主播竞业限制具有合法基础,应结合《劳动争议解释(二)》严格审查其要件并符合合理性要求;在民事关系中,则应依据合同最相类似原则,以从属性作为分层标准适用不同规范,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直播行业特点对竞业限制制度要素作变通调整。